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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高考保送生条件出台

  时代商报讯(首席记者 谭晓刚)昨日,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,我省2006年普通高考保送生具体条件要求已经出台,符合省级优秀学生等5项条件之一的考生,可具有保送资格。

 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经所在中学推荐,招生学校测试、考核、审查同意,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,进入高校学习:省级优秀学生;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,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、二、三等奖;高中阶段获得“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”、“明天小小科学家”奖励活动、“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”一、二等奖;高中阶段在“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”、“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”中获奖;公安英烈子女保送普通公安院校。

   据了解,推荐保送生的中学应于4月上旬以前将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材料直接寄给有关高校,并负责建立保送生档案。招收保送生的高校,负责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,是否录取,由高校自主确定。省招办于5月中旬组织保送生的审核、录取工作。保送生录取名单要求保送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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